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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0-03-02 13:16 1500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09-09 18:17



国际交流学院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确保我院推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范围:

天津外国语大学国际交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遴选审核小组,由院长啜京中教授担任组长,教授委员会委员、导师代表担任审核小组成员。

三、 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成绩优秀,三年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学年平均成绩80分以上,且全部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科目;专业课程排名年级前8名。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及违纪记录。

四、选拔方式

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生要求德、智、体全面衡量,考查范围应包括学习成绩、获得奖励、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对参加推免的学生,采用积分累加法,根据积分多少计算最终成绩,并以此作为择优推荐的依据。最终成绩= 专业算术平均分 + 积分,积分需经学院认定。积分计量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参加专业竞赛的学生,获得全国性大赛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得省部级大赛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2)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专业学术论文者加分,E类以上(包括E类)每篇加3分,E类以下每篇加1分;E类以下论文核算量不超过2篇,E类以上(包括E类)论文按实际发表篇数核算。论文的真实性、相关性等由教授委员会审核。

(3)获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者加3分,获王克昌奖学金、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奖励者加2分,获校人民奖学金一等奖者加1分。

(三)由国际交流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审核小组对符合选拔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审议并最终推荐人选。

五、推荐名额

(一)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审核小组根据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和相关文件规定,拟正式推荐人数为2人。

(二)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六、推荐程序及时间进度

(一)9月6日成立国际交流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审核小组并部署有关工作。

(二) 9月9日 拟定工作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三)9月10日将审批通过的工作实施方案在学院官网网予以公布;召开国际交流学院2020届毕业生推免工作动员会,向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相关文件,公布推荐名额和我院实施方案。组织学生在9月11日17:00点前到国际交流学院办公室报名,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9月12日由国际交流学院遴选审核小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初审,并将报名学生的在校学业成绩和两年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公示。同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其中论文需经过学院初次查重,查重率须低于30%。

(四)9月16日上午国际交流学院遴选审核小组对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天津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并于14:00前将推荐学生名单、《天津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书》、学生成绩单、学分绩和专业排名、综合测评表、学生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成绩单应包括学生在校三年的全部成绩,成绩单需通过《教学教务成绩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五)9月17日校专家审核小组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原件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六)9月17日-19日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材料,会同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相关材料呈报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9月20日推免生工作办公室组织校推免生工作评审会,进行评定,确定2020年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八)9月21日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七、其他

对在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国际交流学院

201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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