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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学与园林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2020-03-02 11:37 1563 来源:海文考研

为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学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盛全

副组长:唐红萍 徐小牛

成 员:江正君 徐 斌 项 艳 黄 勃 黄庆丰

傅松玲 陈永生 张云彬 王嘉楠

联系人:柯凡君 陶伟

二、复试(综合面试)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9日(周四)上午8:00

三、复试工作细则

1.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开公平,推进招生工作信息公开;

2.复试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提供,学院协调分配到各复试工作小组。

3.复试具体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和外语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4.成绩核算:

考生总得分=考生初试成绩÷5 +面试成绩

5.以“同等学力”(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的考生,面试结束后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已考科目相同),每门课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达到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得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必须当场独立对每位考生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评分的平均分,复试工作小组秘书负责对综合能力面试的全过程(含拍摄视频)进行记录,汇总、统计评分,并汇总后交学院招生联系人处,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研究生处存档备案;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折算分数低于60分的;

(2)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政审不合格的;

(4)调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

8.师生互选。复试时,考生填写《师生互选申请表》(附件1)交复试小组秘书汇总后报学院,互选工作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9.参加复试相关人员应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掌握招生政策。有近亲属报考学院相关学位点研究生的人员应主动回避。

林学与园林学院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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