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医院)、各学位点:
根据《关于印发 <蚌埠医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的通知》(院字 [2013]52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各学院(医院)审核推荐,专家盲审,以得分为主要标准,学校决定资助立项 150项,自筹经费立项 57项。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项目名单见附件,公示期 5天。
联系电话: 0552-3175107
附件:
1.蚌埠医学院 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150项资助立项项目
2.蚌埠医学院 2023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 57项自筹经费立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