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协议】关于2023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寄送的通知
1、根据国家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请2023级非全日制定向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MPA)提交经考生本人与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的《上海海关学院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见附件)。
2、请考生将协议书打印一式三份盖章签字后,于2023年6月30日前寄送至上海海关学院(收件人:蔡老师,电话:021-28991013,1712),建议EMS或顺丰寄送。
3、学校根据学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提交情况,将于2023年6月30日前寄送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