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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温州大学招引优秀硕博人才面谈和综合比选、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3-09-07 09:11 1728 来源:海文考研


按照《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要求,我校已完成本次招聘考试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现就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谈和综合比选

本次面谈和综合比选采取远程面谈形式,以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

面谈和综合比选环节主要评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结合报考人员的专业专长、学业、实践经验、所获荣誉以及是否属于优先考虑的选聘对象等因素进行。面谈和综合比选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7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谈和综合比选成绩不计入下一环节。

面谈和综合比选环节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谈和综合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的1:10确定入围考试、考核环节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考试、考核对象。招引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通过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考试、考核环节人员。

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面谈和综合比选环节,所有岗位面谈和综合比选工作于7月24日举行,具体时间由各用人单位通知。经面谈和综合比选后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名单将于7月25日统一公布在温州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

二、考试、考核

1.考试。学校预计于7月下旬举行所有岗位的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编号46、48、49岗位考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考核内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其余岗位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照计划选聘人数的5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遇入围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列为入围下一环节对象。

2.资格复审。学校预计于8月上旬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携带报考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留学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另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中,若应聘人员无法提供岗位所需的报考材料,则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考核

编号48、49岗位考核采用试讲的方式,其余岗位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核结束后,将考试成绩、考核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计算方式参照下表。若总成绩相等,以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注意事项

1.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各用人单位将至少提前2天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考生面谈具体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

2.岗位编号53“教学科研岗”面谈和综合比选、考核环节由相关学院自行组织,不做统一安排。

3.咨询电话及邮箱详见公告。期间如遇座机无人接听,请邮件留言并注明联系方式。

4.其它未尽事宜,以《温州市事业单位和领军企业招引优秀硕博人才公告》要求为准。

 

 

 

温州大学人事处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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