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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信息公示

2023-09-06 17:30 1734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教育部《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 20223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 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现将报考我校 2023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加分政策考生的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以下数据会根据教育部审核结果及时更新,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 0379-6861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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