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级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在拟录取阶段需提交政审材料和体检报告。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其录取资格。请所有拟录取考生按下方说明操作:
1.下载《四川音乐学院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并A4打印,本人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政审意见并盖章。
以上材料完成后扫描成图片,在 2023年5月8日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体检表只需上传贴照片页。 纸质文档请妥善保管,在开学报到时提交。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处招生科,联系电话:028—85430277。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