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2023年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工作。
一、结题及中期检查范围
(一)项目结题:2021年及以前自治区立项的未结题项目。
(二)中期检查:2022年立项的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
二、结题条件
(一)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取得预期成果。
(二)项目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成果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未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材料,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研究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或录用,投稿、受理等情况不能作为结题材料使用。
三、项目结题及中期检查要求与流程
(一)项目结题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
已到结题期限的项目,均需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1),附上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支撑材料,向研究生院提出结题申请。
(2)学校将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并报送至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题要求的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下文公布。
(3)如在结题期限内不能按期结题,需提交《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2),经批准可延期6至12个月结题。
2.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
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
(1)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附上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支撑材料。
(2)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交本人导师审查签字,再送二级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学术论坛
(1)学术论坛负责人填写《广西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附上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支撑材料。
(2)学术论坛负责人将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交二级学院审查并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
(二)中期检查
2022年立项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10项,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5)。
四、其他要求
所有结题材料及中期检查表均一式三份,双面打印装订。项目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必须于2023年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结题报告书》及各项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含结题报告书及成果发表刊物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扫描件)以“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项目编号”命名发至2648211007@qq.com。地址: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424室,电话:程老师,3821332。
附件:1.《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教师项目)
3.《广西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课题结题报告书》(研究生项目)
4.《广西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结题报告书》
5.《广西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