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相关项目主持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桂学位〔2023〕10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桂学位〔2014〕18号),经学校组织申报、评审、公示,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2023年我校共有11个项目获批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我校获得立项的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共计11项(立项名单见附件)。
二、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至2年。2023年获得立项的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必须在2025年4月底之前结题。
三、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承担者在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时,应标注“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英译写法统一为“Innovation Project of Guangxi Graduate Education”)。
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为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由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附件:1.2023年广西财经学院获得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项目名单
2.《自治区学位委员会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的通知》(桂学位〔2023〕10号)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