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工作】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硕士学位论文检测、送审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硕士研究生:
为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检测
(一)送审前检测( 9月 15日 -10月 10日)
检测要求、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等详见《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检测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 2022〕 174 号)。
(二)答辩后检测( 12月 4日前)
答辩后检测仅有一次检测机会,文字复制比< 20%视为检测合格。检测未通过者,须至少延期半年,重新申请。评审与答辩成绩无效,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请学院合理安排答辩,确保学位申请人有充足的时间修改论文。
因提交学位论文版本错误导致检测未通过的,不得替换,责任自负。
二、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 10月 16日前)
(一)学院具体负责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工作,审查内容包括:
1.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全部课程(环节),修满规定学分。
2.是否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和中期检查。
3.是否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4.导师是否同意学位论文送审。
(二)培养科对课程(环节)成绩进行复核。
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三、学位论文盲审
(一)学校对硕士学位论文实行 100%盲审。盲审工作由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具体负责。
(二)请学院按照《西安石油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西石大研〔 2022〕 174 号)有关规定,结合论文评审周期(初次评审大约需要 20天),合理安排相关工作:
1. 10月 16日前,导师完成学位论文评阅,填写评阅意见书。
2. 10月 18日前,学生将盲审论文 pdf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号 .pdf)提交至 “凡科论文送审平台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1)。
3. 10月 20日前,学院完成学位论文送审。
四、学术成果审核
11月 20日前,学位申请人在 “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 ”完成学术成果录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 2)。 11月 24日前,学院完成相关学术成果审核。
五、学位论文答辩
(一)正式答辩前 5天,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工作安排(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报研究生院学位科( 2教 -907)审批。
(二) 11月 30日前,学院完成论文答辩。
六、教授委员会审查
12月 6日前,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审查学位申请人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提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 12月 13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科(附件 3、 5、 6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导出):
(一)研究生学术成果登记表(附件 3);
(二)学位审批书一式 2份(附件 4);
(三)硕士学位表决单;
(四)本人签字确认的硕士基本数据表(附件 5);
(五)教授委员会表决汇总表(附件 6);
(六)新华社图片采集照片 1张( 2寸)。
七、其他事项
(一)符合提前答辩条件的,请于 9月 15日前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将 “提前答辩申请表(附件 7) ”一式三份和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交至学位科审批。
(二)为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学校将继续面向各类研究生(含非全日制)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积极申报。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 9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