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生院草拟《广东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全校公开征求意见。
校内各单位可填写《广东药科大学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表》并通过OA工作沟通报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
联系人:刘彩红 联系电话:39352061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