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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2023-09-06 11:39 1839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全面做好我校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初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确保研究生培养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教育

我校 2023级硕士研究生将于 99日— 10日报到, 911日各学院自主安排师生见面会,做好学科专业介绍、培养方案介绍、研究生安全教育、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讲座等入学教育, 912日(周二)开始上课。

二、学籍注册

各学院提前摸排是否有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并做好记录说明,学生入学报到后,各学院做好统计并上报研究生处(研工部)。

三、师生双向选择

2023级研究生入学后,各学院应及时指导学生(含非全日制)填写《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附件 1),组织完成导师和研究生双选工作,并汇总上报(汇总表见附件 2)。

各学院在为研究生选配导师时,要依据《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办法》(校发字 [2023]24号)文件要求,对导师指导条件严格把关。研究经费等条件不符合导师聘任要求,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出现盲审不通过者,应暂停其指导研究生资格。

四、填写《培养计划表》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及研究生导师及时指导研究生(含 2023级)填写《培养计划表 I》(附件 3),学院可根据培养方案修改此表中“必修环节”一栏,确定上课课程及培养环节。

五、课程教学安排

1.学院对学生培养计划表进行统计,编制并下达《开课任务书》(附件 4),落实教学任务。

2.课表编排。各学院根据培养计划,在学校已确定的公共课课表(附件 5)基础课上完成新生专业课课表编排。 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第二周周二( 912日)开始上课。专业课安排由各学院完成《培养计划表 I》后及时安排。专业课(公共专业课除外)上课地点各培养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室分配情况自行安排。

3.填写《课程授课计划》。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安排,组织任课老师填写《课程授课计划》(附件 6)。

各学院完成上述工作后,于 920日前将《培养计划表 I》《开课任务书》《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纸质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其他材料由学院存档保管。

六、实践教学安排

  我校 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已进入专业实践培养环节,各学院需认真落实研究生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附件 7),精心组织专业实践教学工作,及时向研究生处报备各专业实践教学计划。  

2023级上课学生名单及上课班级信息详见附件 8

研究生处培养科联系人:王廷雨;办公电话: 3040873;办公地点:行政楼 301室。

附件 1: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附件 2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学院)

附件 3: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附件 4: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

附件 5202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表

附件 6:硕士研究生授课计划表

附件 7:《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附件 8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生名单

 

研究生处

2023829



附件:
1.[附件1: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doc]    
2.[
附件5:2023级硕士研究生公共课表.rar]    
3.[
附件8: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473人).xlsx]    
4.[
附件6:硕士研究生授课计划.doc]   
5.[
附件4: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计划课程开课任务书.doc]    
6.[
附件2:2023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情况汇总表(学院).doc]   
7.[
附件3: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Ⅰ).doc]    
8.[
附件7:关于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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