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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暑期授课工作的通知

2023-09-06 11:37 1689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做好20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暑期授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2023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教学形式为线下授课。为确保暑期期间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授课安排

    (一)上课人员

    2022级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和硕师计划研究生。

    2023级非全日制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和硕师计划研究生。

    (二)公共课安排

    2023级硕师计划研究生在2023年暑期没有公共课教学计划安排。

    (三)专业课安排

    各相关学院结合培养方案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专业课安排,并将专业课安排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教学计划制定工作。

    (四)重修申请

    本学期课程重修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在本门课程开课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重修申请,逾期未提交者不得参加本次相应课程的考核,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依次点击教学管理—>成绩管理—>重修申请—>申请学期选择 2023年暑期学期。

(五)休学申请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次学习,须在开课前向本学院科研秘书和任课教师说明情况,同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学籍异动-休学申请,并邮寄休学申请表,办理休学手续。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yjsc.lcu.edu.cn/pygz/pyxz/425662.htm。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送研究生处培养科备案。

二、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

1.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应综合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具体计算方法:

学位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成绩×70%+平时成绩×30%;

非学位课程总成绩=期末考核成绩×60%+平时成绩×40%。

2.课程论文成绩评定,任课教师要从选题、内容、观点、结构以及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给定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50字的评语。

3.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开课学院科研秘书老师。

三、材料报送时间

7月10日前将专业课教学计划统计表(附件1)EXCEL版和盖章的PDF扫描版发送至niuxiao@lcu.edu.cn,8月2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办公楼B615。

聊城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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