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18年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36号文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推免研究生接收工作细则如下:
一、招生计划
二、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本校的推荐免试资格,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研究能力;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它违法违纪、纪律处分等的记录;
3、 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必须获学士学位,且毕业设计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良好”。
三、推免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复试小组
负责接收方案的制定实施,包括资格审核、复试的安排、成绩复核与汇总、完成录取及处理争议。
组长:郭钢
副组长:谢心灵、贺岩松
组员:胡建军、刁宇翔、郑玲、余红华、陈甜甜、陈才烈
秘书:马黎俊
联系电话:023-65106242 13368195898 邮件:mlj3355@163.com
复试考核小组: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综合复试考核小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复试评分等环节。
四、复试安排
1、拟推免我院的学生请加QQ群:398035079,报名加群备注:学校+姓名,通过审核后请及时将昵称修改为:学校+姓名。2017年9月21日12:00报名截止,根据我们的面试的名单再将昵称修改为6+序号+学校+姓名,复试时间由学院通知。
2、并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具体信息,也可以从链接地址 http://yingkebao.top/f/59a8c471bb7c7c7f457d9ebb填写。
3、形式及内容:本校现场面试(理科楼507或505),外地以QQ视频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QQ要求图像清晰、语音正常,请提前做好准备。若遇网络故障应及时申请再次参加面试。
五、复试录取工作
1、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复试考核成绩将在学院公告栏、网站等处予以公示。
4、凡是获得推免资格并通过复试的学生(包含第9月15日和9月21日两批次复试的同学),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n/tm)申报我院/协同中心的相关专业。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及时处理,额满为止,并通过该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通知。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复试、待录取等相关通知后,须在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同意“复试”、“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未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报名的学生不能被录取。
六、推荐免试生奖助政策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实行收费制度。重庆大学从2008年开始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建立以科研为导向、鼓励优秀为目的的动态奖助体系。
1、国家助学金
面向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培养除外)提供每生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2、国家学业奖学金
在学籍年限内符合条件的大部分研究生(定向培养、国防生及电影学院研究生除外)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
3、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七、申诉渠道
电话:023-65106242,邮箱:mlj3355@163.com
其余事项请参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7〕36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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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