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新生入学户口迁移须知
	
		
			
	
		
			 
	
		
			亲爱的
			2023级新同学:
	
		
			
	
		凡录取到我校的新同学,入学时凭新生录取通知书,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学生集体户或不迁移户口。确需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新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非江西籍的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确需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在1个月的有效期内,以学院为单位收集齐《身份证复印件》(注: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注明学生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交学校保卫处(行政楼
			119办公室)统一由学校向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2、江西籍新生确需办理落户的,以学院为单位收集齐《身份证复印件》(注: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注明学生父母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居民户口簿》、《录取通知书(
		
			
				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交学校保卫处(行政楼
			119办公室)统一由学校向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
			
				
	
		3、户口迁移证必须是制式打印件,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编号必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
		
			
	
		4、赣州市公安局蓉江新区分局高校园区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8183878;学校保卫处户籍咨询电话:8393632。
		
			
	 
		
			
	
		赣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