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欢迎加入福建医科大学!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办理入学的各项手续,请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报到
(一)报到对象及时间、地点
1.报到对象
2023级研究生新生。
2.报到时间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8月15日。
(2)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校本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应用心理、生物与医药、公共管理专业):2023年9月7日。
3.报到地点
详见各学院(部)通知。
(三)报到要求
1.报到时学院将进行资格复查。硕士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博士研究生须出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者,录取资格无效。
2.有效身份证件及毕业证书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单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限不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复查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缴费事项及收费标准
(一)缴费项目
学费、住宿费。具体详见福建医科大学信息公开网站、财务处官网和福建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二)学费标准
收费项目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全日制研究生学费 |
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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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硕士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8000 |
闽价[2013]费字479号 闽医大[2014]113号 |
从2014年秋季开始执行 |
2.博士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10000 |
闽价[2013]费字479号 闽医大[2014]113号 |
从2014年秋季开始执行 |
3.直博研究生 |
元/生.学年 |
10000 |
闽价[2013]费字479号 |
从2020年秋季开始执行 |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 |
元/生.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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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 |
元/生.学年 |
21000 |
闽价费[2013]479号 闽医大[2022]304号 |
从2023年秋季开始执行 |
(三)住宿费标准
高等学校 住宿费 |
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备注 |
1.乌山校区公寓5号、6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120 |
闽价[2002]费42号 |
从2001年秋季开始执行 |
2.乌山校区新建的8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价[2010]费86号 |
从2010年春季开始执行 |
3.乌山校区改造的1、3、4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000 |
闽价[2010]费86号 |
从2010年春季开始执行 |
4.乌山校区改造的7号楼6人间/7人间/8人间 |
元/生.年 |
800/700/620 |
闽价[2010]费86号 |
从2010年春季开始执行 |
5.乌山校区改造的21号楼4人间 |
元/生.年 |
1000 |
闽价费[2017]9号 |
从2017年春季开始执行 |
6.大学城学生公寓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价[2003]费535号 |
从2003年秋季开始执行 |
7.大学城学生公寓6人间 |
元/生.年 |
950 |
闽价[2003]费535号 |
从2003年秋季开始执行 |
8.乌山校区改建2号楼学生公寓住宿费4人间 |
元/生.年 |
950 |
闽价[2004]费263号 |
从2004年秋季开始执行 |
9.乌山校区8#楼2人间 |
元/生.年 |
1000 |
闽价费[2012]567号 |
从2021年春季开始执行 |
10.乌山校区8#楼1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价费[2012]567号 |
从2021年春季开始执行 |
11.乌山校区9#、10#楼4人间 |
元/生.年 |
1200 |
闽发改价格函[2022]323号 |
从2022年秋季开始执行 |
12.普通住宿费 |
元/生.年 |
500 |
闽价费[2007]75号 |
从2007年秋季开始执行 |
13.空调费2人/4人/6人/8人及以上(每间) |
元/生.年 |
200/100/70/50 |
闽价费[2012]299号 |
从2013年秋季开始执行 |
注:如有变动,请以官网信息为准。
(四)缴费方式
1.学校未统一制作银行卡,请同学们登陆“福建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绑定个人缴费卡号 (仅限建设银行卡),以便后续进行学费交费及奖助学金发放,请于报到前3天完成学费的缴交,住宿费缴费时间另行通知(温馨提醒:未按照要求及时绑定银行卡,可能会影响奖助学金发放时效)。
2.有申请助学贷款等的同学,以及其他有需要申请学杂费缓交的同学,请根据学院通知,及时登陆学杂费缓交网络申报系统(网址:http://cwcwx.fjmu.edu.cn/),填写“学费缓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学工处审批后生效。
3.具体操作参考“研究生变更卡号、微信缴费及学费缓交申请流程”(附件1:研究生变更卡号、微信缴费及学费缓交申请流程.docx)。
三、人事档案调取
录取类别为 非定向的考生(含推免生)必须调取人事档案。
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服务系统,下载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调档函(附件2: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打印操作流程.pdf),彩色打印、填写完整后,提交档案存放单位办理调档手续。电子版调档函已有电子印章,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我校将不再寄送纸质版调档函。
考生档案请务必于
8月20日前以机要或中国邮政EMS方式,将人事档案寄达录取学院,各学院档案接收相关信息详见附件3:各学院档案接收相关信息.xlsx。
福建医科大学的 应届本科考生,其人事档案由我校统一协调相关学院交接。
四、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福建省内生源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外生源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入学后由学校通知新生辅导员收齐材料,保卫处统一办理迁移新生户口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户口迁移地址: 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北路1号 。
五、组织关系转接
2023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详见附件4:2023级研究生党员拟编入党组织一览表.xlsx;2023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详见
附件5:2023级研究生团员拟编入团组织一览表.xlsx。
六、选课通知
2023级硕士研究生选课和填写培养计划的通知将于2023年7月发布在研究生院网页“培养工作”栏目,未进行选课的研究生将无法安排课程学习,请各位拟录取研究生予以关注,并经常上网查阅。
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部门 |
科室 |
联系方式 |
研究生院 |
研招办 |
0591-22862107 |
培养办 |
0591-22860082 | |
学位办 |
0591-22862992 | |
学生工作处 |
学生管理科 |
0591-22867010 |
资助管理科 |
0591-22860673 | |
财务处 |
收费管理科 |
0591-22862330 |
后勤管理处 |
宿舍管理科 |
0591-22862013 |
八、学院联系方式
录取学院 |
学院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基础医学院 |
林老师 |
0591-22867750 |
公共卫生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862025 |
药学院 |
陈老师 |
0591-22862018 |
护理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862026 |
口腔医学院 |
张老师 |
0591-87505060 |
医学技术与工程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862210 |
健康学院 |
陈老师 |
0591-22862733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何老师 |
0591-87981096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刘老师 |
0595-26655195 |
协和临床医学院 |
余老师 |
0591-86218721 |
省立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0591-88216066 |
福总临床医学院 |
方老师 |
18050401804 |
临床医学部 |
卞老师 |
0591-22862732 0591-22860139 |
妇儿临床医学院 |
连老师 |
0591-87511309 |
肿瘤临床医学院 |
谢老师 |
0591-22862732 |
卫生管理学院 |
任老师 |
0591-22869408 |
医学影像学院 |
吴老师 |
0591-22993960 |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