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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9-05 17:55 1662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 202215号)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安排

1.公共学位课(英语)

考试时间为 628日,考试及监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相关安排详见附件 12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必修课程

考试时间为 626-77日(第 19-20周),各科考试及监考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

3.选修课

考试安排在课程第 18周上课时间。

4.线下、线上同步考试

本学期获批不返校的境外研究生,应于考试前一周申请线上考试,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选修课等由培养单位审批,公共学位课由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院审批。各单位要加强对线下、线上同步考试工作的管理,切实抓好命题审核、考试组织、试卷评阅及档案管理等环节工作。对组织线下、线上同步考试的课程,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双机位在线考试纪律和监考要求。

二、试卷印刷

1.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原则上试卷应在考试所在校区文印室印刷。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

2.试卷印刷地点

泉州校区文印室:杨思椿科学馆 311

厦门校区文印室:教学楼 B305

三、成绩报送及归档

研究生期末成绩录入统一在研究生系统上进行,登录地址: https://gmis.hqu.edu.cn/hqjygl/。系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 626-78日。

1.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2.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 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1.htm)。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以“缺考”论处。《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 http://grs.hqu.edu.cn/info/1056/1115.htm)。

3.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登录以上网址→输入工号、密码→成绩管理→成绩录入),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纸质,须签字)一式两份,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于 79日前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存档方式可采用纸质存档,也可采用光盘刻录存档,并按顺序排放。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于 710日前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所有研究生课程均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成绩录入及提交。

4.对组织线下、线上同步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需将每位学生手工作答提交的在线答题试卷,在 A4纸上规范打印进行手工评阅,打印学生作答内容需完整清晰,作为试卷材料存档和报送。

四、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情况可参加补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 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 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 60分者。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3.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学生应关注课程成绩是否合格,按时参加补考。

4.补(缓)考时间安排

本学期课程的补(缓)考工作统一安排在 202391日至 3日进行。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英语)的补(缓)考时间及地点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公共英语课补(缓)考安排在 95日(周二)下午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博士研究生(泉州校区)

博士生英语: 15:00-17:00,杭 307

2)硕士研究生

学术英语听说、学术英语阅读(学硕 A班)

厦门校区: 15:00-17:10B405

‚研究生英语听说、研究生英语阅读(学硕 B+专硕)

泉州校区: 15:00-17:15,科 503

厦门校区: 15:00-17:15B205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 98日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五、课程重修与免修

需办理重修、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 2周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办理程序:登录 https://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课程与成绩 /日常事项→重修申请 /免修课程申请,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线上审批后方可重修 /免修。所有线上申请重修 /免修的学生,务必自行跟踪审批进度,确保审批流程按时完成,未经最终批准的重修 /免修课程将不予承认。

六、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 2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从第 3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且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办理程序:登录 https://gmis.hqu.edu.cn/hqjygl/→输入学号、密码→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维护,经导师、分管领导线上审批通过,于开学后 2周内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七、教学大纲

2023-2024学年起,学校全面施行“三学期制”,各培养单位应提醒相关任课教师对教学大纲进行相应调整。各培养单位请于 98日(第一周)前将下学期教学大纲(见附件 3)纸质版收齐盖章(一式两份),一份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存档,一份由各培养单位留存。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pyb@hqu.edu.cn。教学大纲命名格式:“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姓名”,如“ 020103002-高级微观经济学 -XXX”。请任课教师本着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教学大纲各项信息,也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审核教学大纲,避免错漏。

八、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 710日开始放暑假,至 91日结束。老生下学期 92-3日报到注册, 94日正式上课。

研究生(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超过 2周的,须经研究生院批准。按规定必须缴纳学费的研究生,每学年应当按一个学年的额度缴纳学费。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附件【22-23期末考试及下学期初工作安排附件附件1-3.zip】

研 究 生 院

202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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