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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3-09-05 17:12 1746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招生 学院:

为做好 202 3 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时间及要求:

(一)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完成时间为 4月9日。

(二)预答辩前,学院应对申请预答辩者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业年限、学分、中期考核成绩等培养要求各环节。未达培养要求、未缴齐学费以及学业年限超过 5年等为审查不合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预答辩。

(三)对于出现不规范引文问题的论文,研究生秘书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导师,进行修改。由学院专家评议组进行判断和鉴定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若论文有抄袭行为,则不允许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四)预答辩具体流程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青农大校字[2020]10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见附件)。

(五)请将《预答辩信息表》于预答辩前 3天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新闻网后台跨站投稿至研究生处。注明预答辩秘书的联系方式,研究生教育督导员将对预答辩进行检查和督导。

(六)预答辩结束后,请于 4月15日前将《预答辩成绩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其他

(一)各学院应按照各环节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

(二)研究生需登录智慧校园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预答辩板块提交申请,研究生秘书通过系统完成预答辩资格审核、填报预答辩信息表、成绩单等材料。纸质版表格系统导出,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待返校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9日

 


2023届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及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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