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我校工作安排,凡是在 2022年 10月通过中国研招网申请并被我校拟接收为研究生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给我校,进行复试审核与录取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对申请信息
1、登录系统:自 3月 2日起访问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 https://yjszs-ss.ecnu.edu.cn,凭手机号动态登录系统。操作指南详见《公费师范生系统操作指南》。
2、核对信息:点击进入 “公费师范生信息确认 ”,可看到报名申请材料。
①请依次核对个人信息和学历信息,并将“工作单位类别”“岗位类别”“任教学科”和“本科注册学号”等信息补充完整;
②请务必核对“通信地址”和“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届时为录取通知书接收使用),如有变化请及时修改。
核对无误后再点击保存。注意:保存后不可再次修改。
二、打印申请表
1、系统下载并打印《接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请认真查看申请表,在申请人承诺栏亲笔签名,再由所在工作单位负责人勾选考核意见、签字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完整的《接收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一份 3000字左右的报告,含任教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注意:请将上述第 1项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制作成文档(格式为 .pdf)上传至系统内 “汇总表 ”栏;再将上述第 2项和第 3项的多页材料整合成一个文档(格式为 .pdf)上传至系统内 “其他材料 ”栏。不需再另外寄送纸质版。材料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3年 3月 16日 24:00。
4、提交:所有材料上传完成后,请提交, 注意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四、学校审核
材料提交后,院系会进行审核,请师范生留意查看系统结果。如有疑问,可于 3月 25日前联系院系。
院系联系方式: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zsdwlxr_list.asp?contactType=gfsfs
五、其他说明
1、我校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 2023年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简章》,结合各位考生系统中提交的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最后录取名单、编制学号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完成复试审核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录取。
2、所提交材料原件届时会全面复查,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和提交审核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3、暑期授课时间、形式:请等待我校通知,并关注 http://www.pde.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 3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