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院校动态正文

大连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0级博士、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3-09-05 16:23 1842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是保障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前提。根据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现将开展2020级博士、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安排

2023年6月29日——7月31日。

2、组织形式

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组织成立专家组,以答辩的形式进行,可以采用线下、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之一进行。线下进行的 中期检查全过程由秘书进行录像或录音存档,线上、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的中期检查全过程由秘书进行录屏存档(推荐使用 EV 录课软件)。

3、专家组成员要求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7名专家(要求为博导或正高职称,其中博导至少5人及以上)和1名秘书组成;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专家(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其中硕导至少3人及以上)和1名秘书组成。

4、申请与审批

各培养单位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将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时间、地点及专家组成员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应工作。

5、中期检查程序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包括研究生本人陈述、专家提问和专家组评议。首先由研究生PPT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博士研究生自述时间应不低于30分钟,硕士研究生自述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专家就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点评和提问,研究生进行回答。专家组进行评议,并做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决议。

6、结果使用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通过者,可继续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未通过者,可在1-2个月内申请第二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7、系统提交审核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需在一周内根据专家组评定意见对中期检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后,将修改后的中期检查报告上传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次由导师、学科专业负责人在系统中审核,完成系统中存档。

研究生学院

2023年6月29日

上一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下一篇:常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