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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部分2023年待录取考生录检材料的通知

2023-09-05 15:21 1380 来源:海文考研

相关考生:

按照录取检查要求,以下类别待录取考生须提交相应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

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经我校认定享受初试加分并被待录取考生

提供加分项目相关证书、协议(合同)原件。

3、“少干计划”考生

我校将联系“少干计划”考生核对地址,邮寄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在收到协议后,应立即前往省级主管部门进行签订,签订后将签章完整的2份协议书、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本人户口页复印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邮回我校。

4、在职人员

录取培养形式为“全日制”的考生,若为在职攻读的,需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本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邮寄到我办;未提交协议书的,入学时需将人事关系、档案等转入我校脱产攻读。

以上考生务必于4月28日前,将所需材料 邮寄到我办 (仅接受 EMS 方式,不接收其他快递)。其中,“少干计划”考生提交的《登记表》由学校保存,其余证书原件入学后退还;在职人员考生提交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在学校盖章后,由学院返还两份(考生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邮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438号燕山大学东校区

邮政编码:066004

电话:0335-8057077

收件单位: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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