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教育科学研究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科学规划招生类型和结构,扩大接收推免生规模、提高接收推免生质量;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接收推免生计划
2017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15名(学术学位)。
三、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均可接收为推免硕士生。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接收跨学科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机制
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研究生院的统筹下,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教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201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制定教科院接收推免生具体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资格审查、志愿管理、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教科院完成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
(四)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根据考生情况,采取网上复试和现场复试等形式。
(五)待录取通知
教科院将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在本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同时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发放待录取通知必须有相应的复试成绩,并注明考生回应时限。
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
教科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下载待录取考生名单。
(六)复试时间:2016年9月底至10月初。
(七)拟录取名单审核备案
研究生院将经过公示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按要求备案。
五、复试要求
按教育学一级学科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在考生介绍自己学习和科研情况的基础上开展综合面试,具体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请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专职辅导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信息公开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教科院将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八、推免生奖励措施
(一)所有全日制推免生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10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一等奖5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二等奖3000元:来自高水平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硕士研究生新生;或来自全国重点大学、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硕士研究生新生。
(三)考生享有优先选择专业和导师的权利,有机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和专项奖。
九、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27-68772118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