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安排,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工作已结束,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学院招考前备案的招生计划使用原则,以及考生的考试成绩,拟录取情况如下:
一、分数线划定
各学科初试、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成绩合格的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分数要求。
( 1)初试外语: 60分
( 2)初试业务课一: 45分
( 3)初试业务课二: 37分
( 4)初试总分: 170分
( 5)复试成绩: 75分
二、拟录取结果公示
学校以普通招考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名单见附件,现对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工作时间)与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 0411-84729493。
研究生院
2023年 5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