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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核通知

2023-09-05 11:38 1608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关于做好 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拟于 2023年下半年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方式:

1.全日制研究生须登录学校 新研究生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管理人员(导师)须在系统完成审核。学生使用手册见附件 1,管理人员(导师)审核手册见附件 2

2.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务必于 202396日前完成,具体审核时间、审核方式以各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辩资格审核手续,将视为放弃此次答辩申请资格,逾期不再受理。

3.办理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向培养单位提出延期申请,并将延期申请表于 202394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 022-83336919)。

4.请各培养单位于 202298日前从系统下载并打印《全日制研究生通过答辩资格审核名册》,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发送至邮箱xueweiban@tmu.edu.cn

二、答辩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学术学位博、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考核手册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

2.成绩单

3.学术活动登记册

4.培训考核手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规培研究生另需两个年度考核表)

5.医师资格证书(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规培研究生)

三、注意事项:

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前未发表学术论文,但满足毕业条件,可进行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予以毕业,但暂不讨论学位。毕业后 3年内提交符合规定的学术成果可提出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附件1:学生使用手册

附件2:管理人员(导师)审核手册

 

 

天津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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