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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上学期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2-03-17 15:40 2547 来源:海文考研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学位授予质量监控,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湘大研发﹝2022﹞3号)、《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湘大研发﹝2022﹞2号)规定,毕业与学位申请分三种类型:仅申请毕业、仅申请学位、申请毕业且学位,研究生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学校决定对2022年上学期拟申请毕业与学位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随机抽查评审等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一、 申请 毕业 流程 (此条适用于仅申请毕业,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一)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学校将于4月上旬开始组织毕业论文检测。 拟申请毕业的学生须在4月5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查重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未按时提交查重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毕业论文检测,查重申请由导师和学院审核。

学生提交查重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即表示已经进入答辩申请环节。若学生未提交论文进行 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均认定为此次答辩不合格。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拟申请毕业人员的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校学位办 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审核的查重申请人数确定可供检测的篇数统一分配论文检测的账号、密码和检测篇数。具体检测时间安排如下:

4月6日:碧泉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信用风险管理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

4月7日: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化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

4月8日:机械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2、各学院于4月12日前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并就是否同意学生进入答辩环节进行审核。

(二)毕业申请审核与答辩

1、拟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于5月27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毕业答辩申请。

2、学院于5月31日前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分离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对研究生的毕业资格进与答辩申请进行系统审核。

3、研究生毕业答辩参照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开展。

4、请各学院于6月8日前完成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6月10日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毕业申请、审核程序后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毕业材料包括:①湘潭大学博士/硕士毕业申请书;②湘潭大学毕业(学位)情况一览表;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毕业与学位情况统计表;⑤湘潭大学博士/硕士毕业论文。


二、 申请 学位 流程 (此条适用于仅 申请学位答辩、同时申请毕业与学位答辩 的研究生)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

1、学校将于4月上旬开始组织学位论文检测。 拟申请学位的学生须在4月5日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查重申请,届时系统将关闭。没有按时提交查重申请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查重申请由导师和学院审核。

学生提交查重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即表示已经进入答辩申请环节。若学生未提交论文进行 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均认定为此次答辩不合格。

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拟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具体账号分配、检测时间安排以及检测结果导入系统时间与毕业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安排相同。

(二)学位论文随机抽查评审

1、学校组织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

校学位办从通过学术不端检测且学院同意参加答辩的学位论文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其中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100%。

2、论文抽检名单

今年我校将加大学位论文抽检力度,对在上级抽检的硕士学位论文中存在问题论文或较差等级论文的学位点和学院,将进行重点抽查。具体抽检名单届时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3、被抽检学位论文的要求

被抽检的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经导师同意确认后于4月19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相关学院。

博士学位申请者需同时提交《湘潭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档案材料打印),略去学号及姓名,填写专业名称、论文题目、综述和研究成果,随抽检论文提交。 硕士学位申请者无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

提交的学位论文要求略去“致谢”部分,并且在论文任何部分不得出现包含作者、学号及指导教师姓名的内容,攻读学位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不标注完成人姓名,只标注本人为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即可。

各学院于4月21日下午5点前将抽检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以及抽检学位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一式一份统一交至校学位办xwb@xtu.edu.cn。如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抽检评阅不合格的处理按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各学院不得在抽检结果返校前为被抽检的学生组织答辩。

(三)学位申请审核

1、拟申请学位答辩、毕业与学位答辩的研究生于5月27日前(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安排)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创新成果登记,并按类型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于5月31日前根据创新成果要求相关规定,对研究生的创新成果进行审核,并综合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评审情况等对答辩申请进行系统审核。

(四)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1、各学院根据《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

2、各学院在组织答辩过程中应按上级防控要求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及时返校参加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采用微信、钉钉或者其他会议服务进行视频答辩。学位论文的视频答辩申请需上报研究生院审批。视频答辩的要求参照现场答辩要求执行,全程需录音录像,答辩结束后音、视频资料需交学院存档,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的视频答辩资料除交学院存档外,还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以备查。研究生返校后的答辩组织形式将根据上级规定和疫情情况及学校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于6月8日前完成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6月10日将建议授予学位的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申请程序。

4、学位档案纸质材料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包括:①湘潭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②湘潭大学毕业(学位)情况一览表;③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④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毕业与学位情况统计表;⑤创新成果汇总表。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各学院须严格要求、统一标准,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管理工作。


                                      研究生院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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