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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3-03 14:29 2241 来源:海文考研

各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省级以上考试安排

(一)12月4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二)12月18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三)1月8、9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研究生期末教学工作进度


年级内容2019级、2020级2021级授课结束12月31日(第17周周五)1月7日(第18周周五)元旦放假1月1日-1月3日考查考试时间1月4日-1月7日1月10日-1月13日寒假开始1月8日(腊月初六,周六)1月14日(腊月十二,周五)

三、期末考核安排

(一)公共课程1.《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课程考核于2022年1月13日前完成,具体工作由任课教师安排;

2.《英语》课程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于2022年1月13日前完成,由任课老师组织实施。

(二)院级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考核,具体要求如下:1.研究生专业必修课程需严格按照培养方案执行,每门课程的试题须经专业所在的领域(方向)带头人审核。2.研究生选修课,可采用灵活的考核方式,可笔试,也可通过课程论文、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课堂讨论等形式进行考核。

(三)课程考核要求1.根据各领域(方向)培养方案和本学期教学安排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考核。2.各二级学院、任课教师应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开考前,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内容,严防泄题、漏题。二级学院应制定试卷管理应急预案,如发生泄露等情况,经二级学院主考同意,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3.凡研究生课程修读时间未达到规定授课学时的三分之二,则取消本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应与下一年级研究生重学重考。研究生无故不参加期末课程考核者,以缺考论处,按“0”分计算。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试者,应提前一周提出缓考申请,并经二级学院批准后方可缓考。

四、成绩提交及资料存档任课老师须在学期结束后一周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课程成绩,系统将于1月23日关闭。试卷、论文、读书笔记等相关考核材料与成绩单(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名)由研究生在二级学院存档。

五、补考工作公共课程的补考(缓考)工作由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统一安排,院级课程的补考(缓考)在开学后第一周内完成,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六、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填写《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院级课程期末考试安排表》,于12月28日前报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备案;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对违纪、舞弊的研究生及时登记上报,形成良好的考试氛围。同时,应深入了解研究生具体情况,加强心理疏导,缓解考试压力;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引导研究生诚信考试,做好考前复习准备,确保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筹)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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