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加快“一带一路”相关领域研究,紧密对接国家、自治区、伊犁州“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努力产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咨询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指示精神,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1年度开放课题。现就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说明
1.开放课题级别属于自治区厅局级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研究周期为1-2年;规定课题类别与研究周期、经费资助、产出成果匹配,资助经费在取得前期相关成果(立项)后拨付30%,通过中期检查之后再拨付30%,资助经费剩余部分结项后一次性拨付。
2.是否确定为重点课题,主要根据课题申报的实际情况、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实力、课题本身是否涉及重大理论或现实问题的研究等由课题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3.课题研究成果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者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课题负责人为第二、三作者,并在显著位置表明“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科研资助”字样和项目编号(单位和项目编号为第一标注或唯一标注)。
二、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中文核心2篇;
2.专著2部;
3.中文核心1篇+专著1部;
4.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2篇;
5.中文核心1篇+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6.专著1部+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7.中文核心1篇+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2篇或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2篇;
(备注:以1-3结项的结项等级为优秀,以4-6结项的结项等级为良好,以7结项的结项等级为合格。)
(二)一般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中文核心1篇;
2.被伊犁州人民政府、自治区厅局级(含)以上采纳的课题调研报告1篇;
3.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2篇;
4.普通高校学报论文成果(6000字以上)1篇+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1篇;
5.伊犁日报(或相当及以上)理论学术性成果(2000字以上)2篇;
(备注:以1结项的结项等级为优秀,以2结项的结项等级为良好,以3-5结项的结项等级为合格。)
(三)2019年度、2020 年度立项的课题,可参照本通知要求结项。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开放课题申请书》,并按时向“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报送相关材料,经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审核通过后,予以立项。
2.申请人要求:本课题向校内外申报者开放,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为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一般项目负责人为硕士或中级以上职称。
3.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4.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及邮寄地址
联系人:王吉祥
联系电话:14799919070
地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448号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
邮编:835000
特此通知。
伊犁师范大学“一带一路”发展研究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