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研究生课程规划和校历安排,请学院及任课教师做好2021年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相关工作:
一、填写2021年秋学期教学任务说明
1、秋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请按学院安排于2021年4月25日—5月10日进入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教学任务”填写教学任务书。
(1)对选课学生的年级、专业及预备知识有特殊要求的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
(2)对确有课容量(限选人数)要求的教师请根据授课情况及学科专业招生人数情况慎重填写,若无要求则不填写。
2、公共课程(英语、政治)需依据2021年招生人数进行课程安排,暂不需在以上限定的时间内填写教学任务,届时会另行通知相关学院。
3、鉴于教室紧张状况,请任课教师填写教学任务时根据教学时数选择上半学期(2-10周),下半学期(11-19周)和整学期(2-19周)3个时间段填写上课周次。秋学期研究生课程排课暂定从第2周开始,届时会根据校历和疫情防控实际需求进行调整。
4、完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是进行课程教学的必备文件,是检查课程教学工作质量和对学生学习成效考核的标准和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及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精神,2021年秋学期开设研究生课程的教师,需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完善,在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学科发展、人才需求变化和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及时调整、凝练和优化课程内容,注重前沿引领和方法传授。此次教学大纲的完善将作为2021年秋学期教学检查和评估的标准和依据。请各位任课教师于2021年秋学期开学前及时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修改完善教学大纲。
二、研究生院排课时对教师填写教学任务进行调整的说明
1、由于近年招生人数不断扩大,在尽量满足任课教师任务书要求的基础上,遵循全校公共学位课(政治、外语)—学院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及跨学科选修课的排课顺序原则。
2、在教室资源不足情况下,为尽可能避免课程之间的冲突,会适当变更部分教学任务书的 “上课起止周”或“上课时间”。
3、周一至周五下午时段只安排2个课节(5-6节或7-8节)或4个课节(5-8节)的课程,不再安排3个课节(5-7节)的课程,上午时段一律不安排3个课节的课程。对于自排教室课程,下午时段可以安排3个课节,请任课教师将上课地点(非办公室)填写清晰完整。
三、其他说明
1、对连续2年或5年内累积3年因选课人数不足的课程进行停开,涉及课程名单见附件。
2、为缓解教室紧张,研究生院决定,自2021年秋学期起,参照上年选课人数,对选课不足10人(含)的选修课程(不含招生人数不足10人专业所涉及的课程)下发至学院自排(时间、地点)。
四、关于2021级烟台专项研究生课程安排的说明
1、2021级烟台专项预计招生471人,请人文与发展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做好硕士英语一外、现代农业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自然辩证法概论、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和工程伦理等课程任课教师选派和上课时间的安排。
2、各招生学院专业课程的安排仍延续2020年的排课方法。研究生院(烟台)确定公共课程时间安排,将排课结果反馈给各学院,各学院教务秘书据此安排本学院课程。请各位老师在安排专业课程的时候遵循以下原则:
(1) 研究生应于秋季学期修完课程学分,春季学期开展实习实践,不再安排课程。
(2) 每门课程一周最多可以连上4天,一天最多安排4个学时(半天),每名研究生每天最多上课8学时。
(3) 条件允许前提下,16学时的课程应最少安排在2周内。32学时的课程,最少安排在3周内。
(4) 如为教师团队任课,建议避免集中授课,确保研究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消化。
(5) 对于有先修课程的要求,要注意课程之间的前后衔接,合理安排。
(6) 课程可以分阶段安排,如分别安排在第2周和第5周。
(7) 国庆节放假周不排课;考虑到冬季疫情反弹的可能,建议元旦之前结束课程。
学院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对本学院填报的教学任务书的如下审核工作:设定下发教学任务时段,核实开课门数、标注停开课程,确定上课校区(跨学院),核定教师填写课容量(限选人数)的合理性(超出限量,学生无法选课),于5月10日前将“开课统计表”(系统下载)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院。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联系人:
西区:刘老师,62734932
东区:于老师,62736254
烟台:马老师,0535-6923671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21年4月25日
附件:连续2年或5年内累积3年因选课人数不足停开设课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