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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1-04-16 13:56 3504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管理,现就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对象
      答辩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重要环节,所有本学期拟申请硕士学位者均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二、答辩资格审查的时间
      本学期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在4月16之前完成。
      三、答辩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
      (一)学分审查
      研究生于4月15日前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毕业申请”中检查课程学分、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是否达标。学硕“实习实践”以及专硕“行业发展前沿讲座”、“专业实践”由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师生)中给予相应学分。中期考核及开题报告须学生本人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申请,并联系导师在系统中进行审核。如有“受限”请点击查看原因并向研究生教学办反馈。
      (二)学术活动实习实践与专业实践情况审查
      学硕实习实践与专硕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必修环节。学硕应完成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并提交《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及实习实践考核表》,专硕应完成专业实践并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手册》,导师审核后方可在研究生系统(师生)中给予相应学分。请各班学习委员将相应表格或手册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序),于4月15日提交研究生教学办存档备查。
      (三)行业讲座与学术报告情况审查
      研究生参与讲座报告后应填写《测绘学院学术讲座(报告)记录表》(附件1)。讲座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坚白学术沙龙、工程案例课程讲座、暑期学校、国际会议等。学硕要求听取报告次数不少于8次,专硕要求听取讲座次数不少于4次。请各班学习委员将表格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于4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教学办审查。
      (四)资格论文审查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请填写《测绘学院硕士资格论文记录表》;同时,整理资格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正文电子版或论文录用证明原件扫描版,为一份PDF文件,命名“学号-姓名-资格论文题目名称.pdf”,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给各班学习委员,于4月15日前由各班学习委员提交214研究生教学办核查存档。
      (五)研究生成果管理填报及完善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系统”—研究生成果管理,填报研究生在攻硕或攻博阶段的全部成果,提交导师审核。
 

                                  

     测绘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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