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称“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2.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附件2),负责确定复试工作程序、基本内容、评分标准等。
3.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督导小组(附件3),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检查须覆盖复试录取全流程、各环节。
二、复试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方式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1.资格审查时间:4月 1日(周四)上午9:00-10:30
2.笔试时间:4月 1日(周四)下午2:50-5:50
3.面试时间:4月 2日(周五)上午8:30-下午6:30
(三)复试地点
1.资格审查与笔试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繁塔楼C409
2.面试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繁塔楼A-418.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学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复试分数线为:政治理论44分,外国语44分,业务课66分,总分321分,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附件10)。
四、防疫要求
学院制定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规定(附件7)和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附件8),参加复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五、复试流程与安排
(一)资格审查流程与要求
1.报到时间:4月1日早晨8:30.
考生须持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出示健康码进校门到繁塔楼C409教室报到。
2.考生须提前下载并填写《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5),在资格审查当日一并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院发放“资格审查合格证”;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3.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9),承诺所有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二)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
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确定的复试笔试科目(A、B卷)进行复试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考生凭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证参加复试。
(三)面试(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以及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公益劳动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主要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由考生抽取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学术型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
(四)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附件6)。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心理素质考察
在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六)体检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目前疫情形势,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七)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要求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七、复试信息公开、申诉与复议
1.信息公开。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招生计划等均及时在学院官网公示。
2.申诉及复议。
考生如对复试相关问题有异议,请以纸质形式提出复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监督电话:0371-56990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