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依据《河北地质大学按大类招生专业(专业方向)分流办法》(冀地大[2017]203 号)的相关规定和精神,并结合管理学院的实际情况,在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社会需求、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配置、学生成绩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分流工作。为了促进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的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老师组成。由于专业分流工作量比较大,因此,必要时各相关专业班主任要进行协助。
二、专业分流对象
1. 2019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在籍本科生。
2. 2020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2020级电子商务类、2020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在籍本科生。
三、各专业分流人数/指标
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照各专业的分流热度、就业状况、资源配置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分流人数(指标)进行如下分配。
1. 2020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
工商管理专业和市场营销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均最高不超过60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含旅游地学方向)的分流人数原则上均最高不超过90人。各专业均不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2. 2019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
会计学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0人,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原则上均最高不超过120人。各专业均不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3.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专业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均不超过65人。两个专业均不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4.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专业和采购管理专业的分流人数原则上最高均不超过60人。两个专业均不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四、专业分流的程序及办法
1.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方案和组织实施的工作流程及办法。
2. 按照学院专业分流计划,根据“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工作,即学生首先填写《河北地质大学专业分流审批表》,以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志愿作为第一筛选依据,若某专业第一志愿填报人数超过最高指标时,则按照报名学生的成绩排序来决定该专业的录取名单。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的学生每人可以填写四个不同的专业分别作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一调剂志愿、第二调剂志愿,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的学生每人可以填写三个不同的专业分别作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调剂志愿,其他大类的学生每人可以填写两个不同的专业分别作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专业在确定录取名单时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并确保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和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的原则。如果有的学生只填写了部分志愿(即全部四个志愿或全部三个志愿或全部两个志愿没有填写齐全),则视同该学生自动放弃了自己选择专业的权利,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本专业分流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分流人数没有达到计划数上限的专业中为该学生指派专业去向,即由管理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调剂,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学生经过分流确定专业后,原则上不再允许调整。
3. 为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生填报志愿后,采用一定的公开透明的方式,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本实施方案的相关办法确定每个学生的专业分流去向,制定出所有学生的专业分流名单。
4. 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行公示制度。专业分流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或通过其他公开方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3天)内,学生如有异议,可通过年级辅导员老师向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签署实名的书面材料,然后由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和采取相应处理办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专业分流结果报给学校教务处审批。
5. 专业分流结果核定后,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进行修读,并符合分流后专业的培养方案的毕业条件,修满该专业各个模块的规定学分和总学分,即可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6. 学生专业分流后,按照所选专业重新编排班级,学生学籍管理按照专业分流后的专业班级进行管理,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成绩依据
2019级工商管理类(财会方向)专业分流的成绩依据是按照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等三个学期的综合成绩进行从高到低排名。2020级工商管理类(企业管理方向)、2020级电子商务类、2020级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的专业分流的成绩依据是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成绩统计的时间范围截至到2021年3月31日。
综合成绩只计算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里列入的必修课且计入学分的课程成绩(不含公共选修课、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素质拓展课程等),不计入学分的课程成绩不在统计范围内,也不计算思想品德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只计算初始成绩(含重修、缓考),不以补考成绩作为计算依据。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成绩(即按学分进行加权计算)
=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各专业按照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审批表的志愿顺序并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序进行择优录取。如果遇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参考其他因素(如参加学校组织或认可的专业性赛事特别是获奖者、思想品德测评成绩、有无补考科目等)进行综合择优录取。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21.3.23-3.31 辅导员和专业班主任老师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工作精神和方案,学生按相关规定和本方案要求详细填写专业分流审批表
2021.4.1-4.5 学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专业分流审批表,同时向专业班主任提交签署个人实名的专业分流审批表照片
2021.4.6-4.10 各辅导员老师统计相关专业大类学生的专业分流审批表信息,按照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办法制定出各专业的录取名单
2021.4.11-4.13 学院领导审核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然后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2021.4.14 对学生提出异议的有关问题做出处理,形成最终分流名单,并公示一天
2021.4.15 向教务处提交最终专业分流结果名单
六、方案解释权
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属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若有疑问,可以通过各专业辅导员老师或专业班主任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