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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平台“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的通知(转发)

2021-03-25 16:14 1791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各职能部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展现几代中国人在共产党领导下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幸福感,从普通百姓的视角诠释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抒发对党的忠诚和热爱,激发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信心,“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面向全社会开展“Ta改变了我”主题征文活动。为配合做好征文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围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变化发生、发展的主线,紧扣“Ta改变了我”这一主题,通过回顾、书写自身的奋斗故事和命运的改变,从“我”说起,以小见大,进一步激发听党话、跟党走,热爱新时代、感恩新时代、奋进新时代,从而展现新时代奋斗者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


二、征文时间


即日起至2021630日。


三、征文要求


1.紧扣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富有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可以结合小康社会、脱贫攻坚、抗疫斗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初心使命、中国梦等重大主题,也可以结合身边的事、具体的人。“Ta”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党组织、我们所处的这个伟大时代。改变的可以是“我”的工作、生活、命运轨迹,也可以是思想状态、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等。


2.内容真实,情感真挚,笔触生动,语言流畅,感染力强。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诗歌除外),字数适当,最多不超过3000字。


3.作品须为署名作者自己所写、首发,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严禁抄袭。


4.投稿者均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有工作单位的,注明单位、职务。不提交个人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作品可以配发相关图片。


四、作品展示与运用


1.兵团学习平台在“强国征文”频道对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示,并择优推荐至全国平台。


2.全国平台APP端、PC端“强国征文”频道和APP端“推荐”频道集中展示各地学习平台推荐的优秀作品。


3.征文结束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对作品进行评选,并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五、投稿方式


通过征稿邮箱:1094832496@qq.com投稿。投稿时,作品请以Word格式进行上传,邮件统一命名为“【Ta改变了我】+作品标题+单位+姓名+联系方式”。


六、注意事项


1.投稿人需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且享有全部合法权利,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法律责任。


⒉所投稿件一经选用,即视为投稿人独家、免费、长期授权兵团学习平台行使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


3.兵团学习平台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稿件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选用稿件作必要修改。


4.兵团学习平台选用的稿件,著作权人或其继承人以及著作权人所在单位仍可免费使用,如需授权其他人使用,则需要取得兵团学习平台的书面同意。


5.此次征文活动解释权归兵团学习平台,凡投稿者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征稿通知的所有内容。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蕊 0993-2058022


 


                     党委宣传部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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