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研〔2021〕2号)、《内蒙古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及会议精神,对达到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复试,根据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现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予以公布。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4月5日,如在公示期间对以下人员有异议,请于计算机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
电话:0471-430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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