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组成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兹定于3月24日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春季学期第二次集体学习。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3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地点
行政楼418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学校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
四、会议内容
党史专题学习(李振连同志作辅导报告)
五、学习要求
1.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请到党委宣传统战部办理请假手续。根据《广东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等文件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研讨的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所学次数(场次)的1/4;
2.做好学习笔记,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学习笔记;
3.请各位中心组成员每次参加学习时,务必在签到表上签名,以便及时、准确统计各位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的情况。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