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健全产教融合育人机制,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21〕2号,以下简称“2号文件”,见附件),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条件
1.专业实践基地。本项目申报要求学院已有专业实践基地(需有协议),专业实践基地需要具有一定的接纳量,专业实践原则上在校外专业实践基地进行。
2.专业实践大纲。本项目申报要求学院具体明确专业实践要求,提交专业实践大纲。专业实践大纲应符合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校培养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四川省和学校对专业实践的相关管理规定。
3.专业实践方案。本项目申报要求学院明确项目管理方式,选派专业实践指导教师。专业实践指导教师应在专业实践开始前,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专业实践大纲,与导师、研究生、实践基地共同制定本项目“专业实践方案”,交学院审核通过后实施。
二、项目申请程序
1.申报准备工作。学院应根据“2号文件”要求,进行研究生专业实践需求分析,发布专业实践基地信息;研究生或导师根据专业实践基地信息,选择具体专业实践基地或实践方式。
2.申报组织工作。分管研究生培养副院长作为负责人以实践基地为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业实践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学院以实践基地为单位,选派实践基地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实践方案”并交学院审核通过。
3.申报工作。学院组织填写《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申请书》并附相关附件材料(专业实践基地协议、专业实践大纲、专业实践方案等)。
三、项目申请时间
5月20日前,各学院将本单位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及支撑材料(1份)、“信息汇总表”(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并报送图书馆C61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pu-pyb@swpu.edu.cn,如有疑问可致电83032109、83032276。
四、相关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开展,其余要求按“2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2.因导师科研课题到非专业实践基地开展专业实践(科研项目实践),应制定年度专业实践方案并履行申请审批备案程序,其余过程管理和考核要求按“2号文件”中的规定执行。未按“2号文件”要求履行申请审批备案程序的研究生,不能组织开展专业实践和获得专业实践成绩,学校不拨付专业实践经费。
3.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业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第二导师队伍建设。
4.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评价,成绩由学院评价、导师评价、实践单位评价三部分组成,以交流会等方式开展;同时,学院应按照“2号文件”认真做好申请项目的结项工作与档案管理工作等。
本项目是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与管理工作,主动将符合条件的合作单位转化成专业实践基地,学校将逐步限制非专业实践基地开展的专业实践及其经费。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