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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春季园林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3-11 16:22 1794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科、导师及2021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

为保证2021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和研究生合理安排自己的论文工作进度,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园林学院2021年春季研究生的答辩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学科的导师及计划2021年春季毕业的研究生按照要求的进度合理安排答辩进程。

一、2021年春季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类型

1. 须完成相应学位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环节要求,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符合2020年修订的《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20〕13号)规定,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zd/322240.html)。

2. 不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因疫情影响,2020年春季学期已向研工部提交延期申请并获批的除外),拟于2021年春季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人员。   

3. 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硕士毕业1年内,博士毕业2年内,仅限申请1次)符合学位答辩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金数据链接https://jinshuju.net/f/y5j2Xt,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截止时间3月15日17时。

、网上提交答辩申请时间:2021372400截止

凡是计划在2021年春季答辩的在籍研究生务必于3月7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smis.bjfu.edu.cn/newyjsmis/index.html)提交答辩申请,【必须选择2021年6月】。

未按期在系统中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视同放弃本学期答辩及申请学位的机会。校外研究生可通过我校VPNhttps://vpn1.bjfu.edu.cn)登录系统申请。

合符申请学位答辩要求的【毕业生】,请填写金数据链接https://jinshuju.net/f/y5j2Xt,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截止时间3月15日17时。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需提前与学位办(李老师,62336359)联系建立答辩账号,方可登陆系统进行答辩申请等相关工作。

【特殊强调】

达到正常学制年限,且未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需要申请延期的待研工部发布通知为准

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除需在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外,其他手续待研工部发布通知为准

将于2021年7月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请按期完成答辩申请或办理毕业相关手续,逾期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退学处理。

三、答辩资格初审:

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工作部及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对申请人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是否超出最长修业年限、培养环节是否完成、学分是否达到培养要求、是否存在拖欠学费或住宿费等情况,以上任何一项内容未通过审核无法进入后续环节。请申请人提前进行自查。

请培养环节不齐全或欠费的同学务必于网上提交答辩申请前补齐培养环节或欠费。

1、培养环节、成绩审核(3月下旬前完成)

此部分由学院研究生秘书(学研C1416,牟老师,62338079)负责审核。

培养环节材料提交或培养环节考核安排由牟老师另行通知。

2、缴费审核

学费、住宿费缴纳情况由财务处汇总后交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申请答辩的研究生请提前自查是否存在欠缴学费、住宿费情况,如欠费则在3月5日前补齐相关费用(可关注校计划财务处公众号进行线上缴费)。缴费集中审核时间为3月11-12日,若没有欠费情况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3月14日后电话咨询研究生工作部(主楼217,李老师,6233826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人员的缴费审核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主楼212,李老师,62336359)。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及资格审查:331日前

申请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办理正式答辩申请手续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预答辩结果原则上仅限当次申请有效。

申请2021年春季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包括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2020年秋季由学科统一组织的博士预答辩。材料包括:1、预答辩委员无记名填写的《预答辩评价表》和《预答辩表决票》。(2)学科秘书填写的《预答辩记录表》,且及时录入预答辩结果,否则博士研究生将无法在学位综合管理平台中进行后续环节的各项操作。

博士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论文查重、论文送审环节由学校学位办统一组织,时间安排按学校学位办通知进行,详见学校通知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dt/363104.html

 

五、硕士生学位论文初稿提交及预答辩416-422

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提交时间:4月16日24点前

提交形式:自行发给导师,请导师查收审阅。

所有申请学位答辩的硕士生,必须参加由学科组织的预答辩,时间:4月19-22日

分组及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科部署,学科负责组织专家对计划申请答辩的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考查与评议。预答辩时学术型硕士生以PPT形式汇报学位论文内容,由与会专家提问、交流,最后由专家评分和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票数超与会专家人数2/3表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不通过者不得申请本次学位答辩。

学位论文初稿(符合学校关于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论文结构完整、内容完备)一份。

学位论文格式需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2021)》要求。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lw/349457.html;

论文封面(隐名评阅版、毕业论文版及学位论文版)需分别使用学校规定的最新统一模板:http://graduate.bjfu.edu.cn/zhfw/xzzx/xwzl/index.html。

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及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学位资料”处下载(http://graduate.bjfu.edu.cn/zhfw/xzzx/xwzl/index.html)。

、硕士学位论文终版上传与学术成果认定:42624点前

预答辩通过后,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在新的管理平台中选择202106批次,上传隐名送审版最终稿论文(PDF格式),并录入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相关信息,上传学术成果相关证明(如论文未见刊,必须提供录用证明,且需要导师在录用证明上签名,上传系统)。导师、学科、学院/研究生院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正式获得申请答辩资格。

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按照2020年修订的《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认定管理办法》(北林研发〔2020〕13号)规定,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graduate.bjfu.edu.cn/xwgl/xwzd/322240.html)

所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都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电子版本。

此阶段上传的学位论文版本,即为隐名送审最终稿,查重通过后无需重复提交。凡未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上传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影响到论文的查重、审查、送审等答辩进程,责任自负。

 

七、硕士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与学位论文格式审查:427—430

学术成果认定通过后,系统会对已上传隐名送审版论文进行自动查重检测,研究生可自行查看并下载查重报告,正式送审前每人有且仅有两次检测机会。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要求:

①学位论文全文总文字复制和段落总文字复制比﹤10%者,视为查重通过;

②若检测结果全文复制比例超过30%,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半年后重新申请;

③学位论文全文总文字复制和段落总文字复制比≧10%且﹤30%者,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对相关部分做出说明,导师认可后,进入论文送审程序;

④全文总文字复制﹤30%,且段落总文字复制比≧30%者,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意见表》对相关部分做出说明,导师认可后,由学科负责人召集本学科三位以上专家讨论决定是否按期进行论文送审,通过后进入论文送审程序。

⑤初次查重后论文内容需修改的,导师在系统中选择“不通过”即可,研究生可再次上传修改后论文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标准同上。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45—414

各学科负责博士学位论文正式送审前的预审工作。预审未通过者将不能进入隐名送审环节,延期半年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申请答辩。

凡因未在规定日期前提交论文并完成查重而错过论文预审的博士研究生,将不能进入本批次论文隐名送审环节,按照延期半年毕业处理。

九、学位论文送审:

  1. 博士学位论文

由学校学位办统一组织,时间安排见学校通知。

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进行送审,初评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以论文提交至平台时间开始计算);初评有不合格需增评的(将已提交论文再次进行送审),评审时间自增评日期开始顺延15个工作日(3周);初评有不合格需进行复评(论文修改后重新上传),评审时间为35个工作日(7周)。

博士生学位论文初评将聘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其中,初评有两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本人须向学位办申请,增聘两名评阅人对学位论文再次进行评审,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评审意见为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因学位论文质量问题导致二次评审且评审结果不能在规定答辩截止时间前返回的,责任自负。

2、硕士学位论文,5月4日-5月14日

具体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北京林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论文送审中有两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直接取消本次答辩资格。如有一篇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论文修改后可增聘两名评阅人,如再次有一篇及以上不通过者(不同意参加论文答辩),则取消本次学位答辩资格。申请人下次提交学位答辩申请的时间至少在半年以后。

 

风景园林硕士风景园林设计方向的学位论文在进行全文网络隐名评审的同时,对其中毕业设计部分经统一版式排版后,在北林园林资讯上分期公开展览,接受社会监督。提交要求:按《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风景园林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暂行)》要求统一排版,以班为单位统一于5月4日17:00前向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提交展板电子版(个人文件夹命名规则:学号-姓名-论文题目)。

、正式答辩: 517531

学位论文送审通过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答辩。学位论文答辩由学科负责安排,具体要求按照《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或《专硕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执行。

博士答辩专家组应包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学科负责人,原则上应有校外专家参加。博士生指导教师应参加本人指导博士生的答辩会,听取专家组对论文提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博士生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

硕/博研究生的毕业答辩可与学位答辩同期进行,但不晚于5月31日。

十一、答辩后要求:61-610

研究生答辩通过后,须在系统中核对并确认本人的学位上报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清单要求将学位档案相关材料上交答辩秘书或学院;还应根据答辩委员会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在610前上传终版论文。

终版论文需再次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且检测结果需经导师审核,如查重结果不符合要求则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毕业答辩

办理毕业答辩申请的研究生按《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毕业答辩管理暂行规定》(北林研发﹝2012﹞15号,2018年修订)执行。申请春季学期进行毕业答辩的在籍研究生要求在3月7日24:00前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提交答辩申请,培养环节、成绩和费用等审核通过后点击跳转到“学位综合管理平台”,并在平台中申请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流程:

  1. 毕业答辩申请及上传毕业论文初稿:“学位综合管理平台”申请毕业答辩时需要提交毕业论文初稿,并按系统流程进行申请。
  2. 正式毕业答辩:时间与学位答辩同期。毕业答辩秘书负责将研究生毕业答辩结果录入系统,研究生将毕业答辩材料和终版毕业论文上交秘书或学院。

2、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春季学期将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凡2020年秋季答辩和2021年春季答辩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有意参评的请及时关注学校、学院的最新通知。

3、学位论文电子版公开

为防止学位论文出现抄袭、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要求学位论文进行公开,研究生和导师应按要求签署学位论文同意发表声明。凡确实因申请专利、报奖需求,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可向学位办提出申请(在答辩材料中可下载),获批后学位论文电子版可暂缓一年公开。

4、答辩委员信息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答辩专家组人员结构,落实答辩专家组的把关责任,学位论文终稿中要求公开求答辩委员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姓名、职称、单位。公开形式详见《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

5.学位论文复审

院学位分委会应对拟授和已授(2020年秋季)学位的研究生终版学位论文进行复审,确保研究生根据论文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馈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

6、关于答辩(含学位及毕业)的最新通知请及时留意研究生院主页下的研究生学位栏目和园林学院主页,与答辩相关的各种表格答辩及材料均可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学位表格资料处下载。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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