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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1-03-04 11:10 1914 来源:海文考研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鉴于目前疫情形势,为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切实做好专业实践的相关工作,保障相关实习实践安全、有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要求

鉴于目前的疫情形势,在符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学生实习时间与组织方式由学院统筹安排。

(二)成立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学科负责人等成员组成的“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小组”。

(三)制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及学院实践计划

专业实践开始前,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个人实践计划,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经学院“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小组”审批通过后实施。

相关学院要认真研究所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问题,明确专业领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标和要求,明确考核要求和考核办法,制定学院实践计划。

(四)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

1.2021年上半年须参加专业实践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建议在西安市内及周边进行实习。

2.在实习进行期间,学院应全程监管,与在外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加强统筹管理和风险防控,及时发现与上报问题。实习学生应遵循实习单位疫情管理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实践结束后,学院组织“专业实践管理工作小组”根据学生实践完成情况、实践表现情况等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工作进行评定,对于实践考核通过的研究生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对于实践考核未通过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需重新申请再次实践。

4.各学院应在实习开始前将本单位的专业实践计划及研究生实践安排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实习实践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完成实践考核、实践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践总结及实践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工作薄、实践成绩汇总表及学院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二、材料要求

(一)2020年下半年已完成专业实践工作的相关学院请于42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实践工作簿》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成绩汇总表》(一式一份)(系统导出),2017级起,学院研究生秘书需在学生实习结束后,将学生的专业实践成绩录入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操作指南。

3.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一式一份,由学科负责人撰写,研究生秘书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操作指南)。

(二)2021年上半年需安排专业实践的相关学院,请于315日前登录系统提交实习计划,实习计划通过审核后通知实习学生在320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请实习操作,操作步骤见附件3操作指南。42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学院专业实践计划(一式两份,系统导出,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操作指南)。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汇总表》(一式两份,系统导出,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操作指南)。

3.实习经费的报销工作(相关材料见附件2)。

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2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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