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9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郑重提醒:为方便考点联系港澳台考生,凡报考我校考生须加入钉钉群“2021年北京电影学院港澳台招生工作群”,钉钉群号:33511218。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考生“证件号码”填写港澳地区身份证号);
2. 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考生“证件号码”填写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号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四)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见附件)
二、招生学科专业
硕士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北京电影学院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名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可以选择以下报考点报考: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14 楼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 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四、资格审核及缴费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方式及缴费请关注报考点公告、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以及钉钉群。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预计为2021年3月,具体通知请关注报考点要求、我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及钉钉工作群。
2.初试科目:
英语、业务课一、二
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待定,具体请关注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官网通知、钉钉工作群。
3.打印准考证: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复试:
(1)复试的时间预计为2021年4月。具体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及钉钉群。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材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6月中下旬由考生自取或寄发本人。
拟录取阶段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七、收费标准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可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
八、入学
新生应于 2021年 9 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新生入学须知”中注明。新生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九、学制、学位
我校攻读研究生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其他
1.我校向考生及社会发布的文件、通知或说明只通过校园网站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访问“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bfa.edu.cn/yx/yjsb/index.htm),认真查看最新的招生信息。
2.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100088;
咨询电话:010-8228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