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报告和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院相关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按下述要求参加学术报告和发表学术论文。
一、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要求
1.学科门类为理学实验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应安排个人做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做英语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
2.学科门类为理学理论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应安排个人做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做英语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5次;
3.学科门类为工学实验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应安排个人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做英语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
4.学科门类为工学理论类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应安排个人做学术报告不少于4次、做英语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4次。
(二)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要求
1.实验类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应安排个人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做英语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
2.理论类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内应安排个人做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做英语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3次。
二、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在学期间,均应以第一作者身份[1]按如下要求发表[2]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
(一)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1.学科门类为理学的博士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或EI收录的期刊上;
2.学科门类为工学的博士研究生,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二)硕士研究生学术论文要求
硕士研究生至少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或在国内、国际会议等学术活动中的报告收入论文集中。
三、其他说明
(一)为鼓励博士研究生探索重要的学科前沿问题,从事原创性的研究,对于在所属学科专业最有学术影响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以主要完成人取得的重大科学奖项)的博士研究生,其论文发表数量不作硬性要求;
(二)研究生在国际会议上发表1篇论文(被收入论文集),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三)研究生应根据培养单位要求完成国防科技(GF)报告的撰写;
(四)研究生应将参加学术活动和发表论文及获奖、获专利等情况,填写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培养过程记录册》相应的表项中;
(五)本规定由劳动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