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黄和新教授应邀做客我校高岭讲坛,在湘湖校区国际学术报告厅作了主题为《民法典合同编的金融面向》的讲座。师生共计100 余人到场聆听。
讲座上,黄和新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中总则编、物权编、婚姻家庭编与金融有关法律规定解读”“重点合同编与金融有关法律规定解读”三个方面,分析了民法与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的关系。他指出,《民法典》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为系统的制度供给,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法律基石。合同编在民法典中占有较大篇幅,重点合同编与金融有关的法律规定是市场交易的基本遵循。黄和新以法条为中心,采用面向式的研究方法,举例分析了多个合同纠纷案例。
讲座最后,黄和新与在场师生进行交流,就现场师生关心和提出的问题给予回答。
黄和新,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其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民商事法治现代化、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和经济法学(市场规制法),尤其关注地方邮政立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保理合同等;著有《中国合同法论》《马克思所有权思想研究》《高速公路常见诉讼案件判解研究》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