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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关于2020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11:56 2259 来源:海文考研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市教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津教科函[2020]47号)和我校关于做好此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申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校可申报类别为高等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项目要求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应用研究,鼓励人文社会科学应用研究项目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等课题开展研究,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立足推进我市“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研育人、人工智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国家和我市热点难点问题,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优先推荐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及应对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不限定申报领域,项目申报人可自由选题。

(二)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5岁。自然科学一般项目主持人不超过40岁。

(三)为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避免多头申报和重复研究,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项目经费

根据通知要求,项目经费由高校基本业务费中统筹安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资助标准为每项不少于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资助标准为每项不少于6万元。

三、申报限额

2020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具体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四、申报流程

(一)《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请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二)为了便于规范管理,本次申报的202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请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10月,项目研究周期从2021年1月1日起算,研究期限以整年计,一般不超过3年。

(三)2020年10月9日(周五)前,请各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3份)、《通讯初评活页》(1份)和电子版,统一报科研处。

(四)根据教委要求,学校将召集有关专家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通讯初评、学校终评会审议,按课题论证质量推荐认定项目报送天津市教委。

(五)《天津市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天津市高等学校科技发展基金计划项目申请书》、《2020年度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天津外国语大学通讯初评活页》请从附件下载。

请各教学科研部门积极组织好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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