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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的通知

2020-09-28 11:17 1527 来源:海文考研

北京语言大学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申办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2020-202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办工作于9月23日启动,为做好相关工作,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

3.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全日制在校中国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

6.申请人未在生源省份的其他银行机构同时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相应上限标准的,申请贷款额度应不高于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申请人应参照目前住宿费和学费标准,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3.申请人有关学籍证明文件;

4.申请人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

5.办理中国银行借记卡,为一类账户并开通手机银行功能。

四、所需材料要求: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需一页打印,表中不能有错别字,填写内容不能涂改,信息应真实准确,表中出现的姓名等信息应与户口本上相同。申请表由学生本人签字。

3.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每页都要复印,注册页本学期需已注册;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户口本要求复印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本人变更页;

5.中国银行借记卡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页面上;

6.各类证件、证明均需按1:1比例复印,放大或缩小均无效,不接受传真或照片打印。

四、工作安排:

1.申请阶段:9月24日—9月29日。各单位应及时通知并组织有意愿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统一填写《北京语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提醒学生准备好申请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

2.初审阶段:9月29日—10月13日,10月14日前,各培养单位对申请贷款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所有材料及汇总表(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综合楼B座1027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lcuyjyq@126.com

本阶段要求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办理完毕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开通手机银行功能

3.学校汇总阶段:10月13日—10月16日,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并编制《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交银行。

4.线上提交申请环节:由银行现场讲解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开展诚信教育,指导学生线上提交申请。具体时间以银行与学校协商为准,另行通知。

5.银行受理线上申请,审批通过后提交学校。

6.学校受理线上申请,审批通过后,通知学生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端签署《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7.贷款发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时间进行首次发放本学年贷款;申请多学年度贷款的,以后每学年完成续放确认手续后,银行将分年发放当年度贷款。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确保做到专款专用;

2.审核过程应确保公开、公正和客观原则;

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安排开展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研工部办公室。

 

 

联系人:王月军

电话:82303381

地址:综合楼B座1027

邮箱:blcuyjyq@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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