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
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实施办法
(2013年6月13日修订)
为优化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鼓励一部分学有余力、品学兼优的研究生提前毕业,激励研究生力争上游,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从而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提前毕业时间、人数比例
1、我校研究生学制为3年,如果研究生学习优秀,达到学校要求的提前毕业条件,可提前至2年毕业。
2、提前毕业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10%,好中选优。
二、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籍及相关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2、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业,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选修课每科成绩达到85分以上。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或国家大学日语水平考试四级或国际日语能力考试二级;入学考试外语为梵文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达到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A级以上或国家大学日语水平考试四级以上或国际日语能力考试三级以上;蒙古语言文学专业研究生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大学英语水平考试四级以上或国家大学日语水平考试四级以上或国际日语能力考试二级以上。
4、在读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正刊)上以青海民族大学名义、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含2篇)以上与本专业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在国家级一类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含1篇)以上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达到良好以上。
6、在读期间如有重要的科研和学术创新、省部级以上科研获奖等业绩且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提前毕业的申请程序
1、拟申请提前毕业研究生应在第二学期末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本人填写《青海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专业导师组推荐,院系学位分委员会审核,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院系和专业导师组为拟提前毕业研究生提前安排中期考核、开题等工作,并加强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
3、拟提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及学位申请、答辩等依据《青海民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4、研究生工作部在拟提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对其提前毕业条件进行审查,未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者,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转为正常培养研究生。
四、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自2009级研究生起执行。
五、在相关文件中与本办法有冲突的规定,均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青海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附件: 青海民族大学优秀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入学时间
专业及
研究方向
预定毕
业时间
课程成绩审核:
研究生干事签名(盖章): 日期:
在校期间科研创作情况
论文名称(参加的课题)
刊物名称、日期、页码
导师意见:
签名: 日期:
院系学位分委员会意见:
主席签名(盖章): 日期:
研究生工作部审核意见:
签名(盖章): 日期: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主席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