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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0-09-25 15:42 1695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院(部门):

为提高研究生教学项目实施效果,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江工业大学百门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院组织专家以会议交流的形式对本学院各类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聘请的专家组应包括学院研究生教学督导组组长。请各学院将会议时间和地点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不定时抽查,并抽取部分项目到学校交流。

学校机关、直属单位的项目将由研究生院组织进行交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项目范围

1.教学改革项目:2017年之前未结题且未被终止的项目及2018年立项的项目;

2.核心课程项目:2017年立项的项目及之前未结题的项目。

3.实践基地项目:在建设周期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验收书》(见附件1)。

2.项目总结报告。项目总结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字数不少于8000字,各类项目总结重点分别如下:

(1)教改项目:项目的背景、思路和项目研究、实践的情况;项目主要成果简介、预期目标完成清楚;项目研究与实践的自我评价;项目推广价值及进一步研究、实践的思路等。

(2)核心课程项目:除以上内容,还应包含课程教学改革情况、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课程教材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情况、学生选课人数及学生评价等。

(3)实践基地项目:基地建设主要举措与成效,研究生入驻基地规模及条件保障情况,在推进教师职称评审及职业发展、学生论文及质量评价方面的改革进展。并请参照附件3《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实效评价指标体系》自打分。

3.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4.提交相关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三)时间安排: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19日之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将结题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部门)要重视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审查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将各学院(部门)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作为下年度推荐各类研究生教学项目的重要依据。

2.对逾期超过一年未结题的项目,研究生院将视情况发文终止。请相关学院重视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工作。

联系人:姜莹莹,联系电话:88320145。

二、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

(一)中期检查项目范围

2019年立项的教学改革项目、核心课程项目、研究生实践基地。

(二)提交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2.项目阶段性报告。项目阶段性报告格式不拘,要求观点明确,事实充分,文字简明扼要,并附相关的成果材料。

3.提交相关书面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三)提交时间:2020年10月19日前。

 联系人:姜莹莹,联系电话:88320145。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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