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院校动态正文

关于2020级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0-09-22 14:08 2223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院:

  按照《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内财大校发[2020]39号),立足实际,请各学科(专业)所属学院于9月29日前组织本学科(专业)导师及2020级硕士研究生召开师生导研会(详细介绍本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导师队伍以及培养方案等情况)、双向选择会,《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附件1)由各学科(专业)所属学院存档留存,《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学院负责人签字)于9月30日下班前交到研究生院培养科。双向选择会及师生互选中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双向选择的导师应符合以下条件:2020年考核合格(含免于考核)且晚于2021年10月退休的导师,或2020年新遴选的导师。

  2.参加双向选择的研究生资格:取得学籍且已注册的新生;休学留级的上届研究生不再重新选择导师;原导师因疾病、出国等一年以上无法指导或当年退休的,根据师生意愿可调整导师;入学后因故办理休学的研究生暂不安排导师。

  3.在学术学位研究生(学硕)的师生互选中,原则上每年每位导师至多选择指导2名新生;师生比在3:2及以上的专业(含学硕、专硕,学硕以二级学科为标准),每位导师至多指导1名新生;没有指导过研究生的导师(含学硕、专硕),原则上当年至多指导1名新生。

  4.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硕)原则上要配备校外兼职导师。MBA、MTA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师生导研会、双向选择会。

  5.在专业学位研究生(专硕)的师生互选中,每位校内导师原则上当年至多指导3名新生(研究生数量较多的专业,导师指导学生数可适当增加)。

  6.各学院应将没有指导经验或已连续两年没有指导任务的导师,安排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副导师,辅助主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并在《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中注明。副导师工作量及报酬不额外增加。

  7.校外兼职导师一般为研究生的副导师,同校内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

  8.双向选择中,各学院要优先考虑目前有在研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课题的导师指导学生。

  9.2020级硕士研究生可以在研究生院网站的导师队伍中具体查阅导师简介,了解导师相关情况。各学院应在学院网站设立导师简介栏目。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培养科李洪梅:5300149


上一篇:河北大学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下一篇:四川省草原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罗晓林研究员来我校进行学术报告
关键词: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