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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0-09-21 17:48 1842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院: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管理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现将2021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条件及程序通知如下:

一、条件

按照《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通知(桂理工研〔201815)文件执行。

    二、程序

1. 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文件要求的条件标准,报校学位办备案后执行。

2.研究生院从相关部门调取在研经费数据和年龄数据并将《2021年博导招生资格审核表》(附件1)发给各博士点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学院对各项上岗条件进行审查。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符合招生条件且需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信息经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填入《2021年拟招生博导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8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研究生院

20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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