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9-09 10:58:43 点击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
接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的通知,2020年江西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所有项目申报指南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查看并积极组织申报。特别注意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型
1.《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2.《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文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3.《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4.《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5.《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每个项目类型的资助对象、资助范围、资助额度、资助方式、申报条件等都不同,项目受理形式(个人、机构或单位)、监督验收要求等也有不同,请仔细阅读指南(见附件:指南汇总),选择符合条件范围内的项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2020年9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2020年10月12日截止申报。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陆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http://dct.jiangxi.gov.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0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申报表汇总),自行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打印 1 份装订。申报材料为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 A4 纸型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 8—10 寸,夹在文字材料内(无需装订)。申报材料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提供电子文件,音频文件的格式应为 WAV 或 MP3,视频文件的格式应为 MOV、AVI、FLV 或 MP4。申报的文字材料和照片、音频、视频等文件的电子文件均拷贝在 U 盘上,随申报纸质材料一并寄到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12日将单独1份申报表(科研处存底)和申报材料1份提交至科研处(红角洲校区图书馆840室),科研处统一盖章寄出。
(三)将附件中的承诺书、2020年江西文化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申报汇总登记表各1份提交至科研处(枫林校区第二行政楼219室)留底。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8539272
科研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