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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2020-09-06 14:56 1959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班级、各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为做好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按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今年我校国家奖学金名额博士研究生为3名,硕士研究生为25名。
二、参评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
(1)年度内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考试、学术研究、科技竞赛等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之处。
(4)评选期(一年)内课程成绩有不及格或补考及格的。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校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的方式进行评审,具体流程如下:
1.研究生填写《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均需要提交纸质表和电子稿,电子稿请发送至tdyjsy@163.com,以“**级**专业**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命名),请依照《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推荐及计分方法》计分,计分方法中没有的支撑材料不用提交,另外,申报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均需要交)均应是2020年9月4日之前且是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果(之前获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府奖学金的同学已经参评使用的成果不能再重复使用)。
2.需要提交的材料:(2020年9月10、11日两天在研究生院201收材料)
(1) 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xlsx;
(2)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全部课程,不能缺少任何一门课);
(4)六级成绩单复印件(携带原件到办公室审核)。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工办
二〇二〇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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