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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的通知

2020-08-30 11:14 1626 来源:海文考研

各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确实抓好研究生培养质量,请严格按照《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闽农林大研[2016]36号)安排好教学工作。现将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报到注册时间
第一批:硕博士研究生毕业年段学生。报到时间:8月18日。
第二批:硕博士研究生非毕业年段学生。报到时间:9月5日。
第三批:2020级硕博士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9月22日。
2、报到注册要求
所有在读硕士生和博士生都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研究生持学生卡副卡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注册者视同未取得学籍,将无法在教育部学籍信息平台注册。请各学院务必在开学报到一周内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审核报到注册情况,将报到注册情况报送研究生院和研工部。
二、补考工作
1、硕士研究生补修本科课程需参加补考者参照本科生补考安排,考试时间:9月12日-13日,具体安排请到开课学院教学办查询。
2、研究生课程补考(重考、缓考),以及上学期公共课《工程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仪器分析》(实验部分)的考试安排,考试时间:9月14日-9月18日,具体安排开学初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公布请及时关注。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程由开课学院安排。
凡是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都要参加补考,学位课和补修课成绩低于70分高于60分(含60分)的要参加重考,申请缓考者随补考(重考)学生参加考试。
三、课程安排
1、全校公共课程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专业课程由各学院安排;留学生课程由培养学院、海外学院协商安排。留学生专业课程(全英文授课)向全校研究生开放,鼓励研究生选读全英文课程,同时选修同一门中文授课课程的学分按单门认定,请结合实际选课。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安排工作,9月22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公布开课情况,以便学生和教师查询。开学两周内将课程表(系统开课情况导出)和教学任务书报送研究生院。
3、各学院应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安排、跟踪、督导和考核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安排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专业实践考核要求详见《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4、研究生院将按要求继续做好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工作,推进研究生教学改革,确实抓好研究生课程建设。
5、为确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强化落实研究生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督导、调停课审批、学生评价和教学事故处理等制度。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教学督导、评价等工作,按要求制订学期研究生教学督导方案并在开学第一周公布,鼓励创新研究生教学督导模式,加强教学质量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选课与开课查询
1、任课教师和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查询课程表,或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办公室领取课程表。
2、学生课程如有变动,请在9月11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个人培养计划变更,并打印个人培养计划变动申请表提交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逾期不再办理。课程变动注意事项:
(1)研究生一般应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执行培养过程。已选的课程并且有开课的,无特殊情况不得退选。
(2)以下三种情况应作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A、需要加选课程;
B、修读学期需要修改的;
C、因上课时间冲突选课有变动的。
3、申请到外单位修读课程的研究生应至少提前一周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学分不予认定。如有外单位研究生需到我校研修的,请各学院在第一周内提交学生申请材料。
4、本通知可参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教务信息公告栏。

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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