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和《河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工作。
二、各复试小组保障人员及地点
保障一个专业一个独立的面试室,落实各专业具体的面试地点。面试室内要满足使用网络、使用电脑台式机或笔记本、话筒的需求。如有液晶电视或大屏幕能投屏最好。
每个专业至少确定两名候考区秘书、一名考场秘书、一名技术保障人员。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1、2020年我院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执行。
2、差额比例。按照15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
四、复试形式内容
我院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平台。
(一)复试时间
人口学专业在5月14日进行复试。
拟在5月22日对其他专业进行复试,具体时间见复试通知。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含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为100分。
1. 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
英文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或回答老师指定的翻译题目。
2. 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测试(60分)
主要考核复试专业课,考生回答现场抽题内容。考察考生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同时综合考察学生本学科基础理论掌握情况,了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考核(20分)
通过面试老师随机性提问,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⑤心理健康情况。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成绩评定期间,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现场统计并封存。
根据教育部要求,专业综合面试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招生单位保存至学生毕业。
3.同等学力加试
采用增加开卷论述题等方式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流程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一天下午三点前需通过电子邮件(jingji5073185@126.com)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专业+姓名: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服务指南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须于复试当日提前半小时登录系统,登陆系统前须将可视范围内的任何复试相关资料清理干净,确保复试期间复试房间内无他人在场或观看,复试全程严禁他人进出。
3.考生登陆系统,通过实人认证后,签署承诺书,接收网络候考室公告及组内通知,保持候考状态,了解复试进度。按照系统提示(或工作人员提醒)进入面试间,进入后须主动配合复试小组的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后,手持摄像头按要求展示周围环境,确保复试期间周围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4.复试开始,考生应距离电脑(手机)屏幕一定距离,并保持双手在屏幕中显示,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按照复试小组发出的指令及规定的时间要求对试题(或提问)进行作答。作答完毕后按照复试小组的要求离开面试间。
5.复试期间,考生须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文明礼貌。注意保持发型整洁,免冠、素颜、露耳且不可佩戴首饰、耳机等。全程禁止录音、录像或截屏,禁止发布、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复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通按系统群公告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同学院取得联系。
五、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比是7:3。具体算法:总成绩= [初试总成绩为500分的初试成绩÷5(初试总成绩为300分的初试成绩÷3)]×70%+ 复试成绩×30%。
录取规则:各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
六、疫情防控措施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研究生复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遵守学校防控安排,做好面试室的消毒,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佩戴口罩。
七、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复试监督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报学校招生委员会复议。
联系方式0312-5073185,jingji5073185@126.com
此细则解释权归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2020.5.12